2025/09/10 08:38
新竹市某當鋪37歲店長張雲峯利用職務之便,以不同手段假造多份現金結存及明細表,將所經手及管領財產侵占入己,總金額達2172萬元,幾乎都被張男用於購買虛擬貨幣輸掉,新竹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10月,犯罪所得所得2172萬元沒收。
法官調查,37歲男子張雲峯106年底起至110年7月止,在新竹市某當舖擔任店長,竟利用負責經手收取典當品及支付典當價金、審核每日營業額、記載「現金結存及明細表」之借款金額、保管存摺及印章與提領密碼等帳戶資料,及保管當鋪所使用在銀行保管箱內鑽石、黃金、珠寶等財物職務上機會,陸續假造現金結存及明細表等營業日報狀況,再傳真給負責人供其形式對帳。
張男在「現金結存及明細表」上,假造有客戶典當鑽石、黃金、珠寶等貴重物品紀錄後,以當舖專用密封袋裝妥無價值物品,存放於保管箱內,再冒用客戶名義取走相對應款項,而侵占當舖392萬元。
張男利用客戶還款後、繼續借用客戶名義再向當舖借貸取款;或客戶還款後,直接取走客戶清償金額、或要求款項匯入他的私人帳戶,並於帳務上標示客戶已經還清,卻不入當舖帳目;或虛偽記載客戶借款、並將記載款項侵占入己,在「現金結存及明細表」假造紀錄方式,侵占當舖資金款項共930萬餘元。
張雲峯利用林男108年提供新竹縣芎林鄉綠獅段土地建物權狀,向當鋪抵押借款517萬元之設定抵押權額度,持續在「現金結存及明細表」上假造林男借款記錄,而侵占當鋪300萬元。並於109年3月將債務人林男用以清償的517萬元支票兌現領得票款後,全數匯入其名下帳戶而侵占入己,未向當舖報帳回帳,以上共計侵占當舖817萬餘元款項。
法官審酌張雲峯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,因缺錢花用,竟利用職務之便,以不同手段,分別利用擔任當舖店長之職,假造多份現金結存及明細表,將所經手及管領財產侵占入己,致被害人受有鉅額損失,龐大犯罪所得部分遭被告用於購買虛擬貨幣輸掉,並已花用殆盡,難以彌補被害人損害,張雲峯雖表示願意與告訴人和解,卻一再拖延。
最後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10月,犯罪所得所得2172萬元沒收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is.gd/ASSQs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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